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项目第一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每项立项项目单位匹配经费不少于2万元。
二、申报限制
(一)具有正高职称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承担山东省卫计委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三)同一项目申请人只限申报一个项目;
(四)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
(五)中医中药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五)严格按照受理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申报。登陆“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http://www.sdwskj.cn)”进行网上申报。
(二)书面申报。书面申请书报送一式二份,于2016年6月13日17:00时前报送齐鲁医学部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沈红
电话:8838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