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建设和发展,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推荐(征集)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函》要求,现将专家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是养老服务业发展高层次咨询、智囊机构,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全局性特点。
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职责:一是对全省养老服务业的重大决策、重大战略、重大思路提供政策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二是对山东省养老服务业法律法规草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部署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参与养老服务业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理论课题的研究、评审和评估工作;四是分析预测山东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发展趋势,对关系长远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问题进行调研和咨询;五是围绕老年人要求解决的焦点问题,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六是参加民政厅组织的各类养老服务业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二、推荐条件
1.在养老服务业理论政策方面具有深入研究;
2.在省内养老服务业及相关行业有影响的专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3.在山东省高校任教具有深厚的知识背景和独到的研究成果;
4.长期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具有扎实的职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推荐方式
1.主要从人口与文化、养老服务、医疗康复、企业管理、社会管理、信息技术等领域推荐专家6名。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信息表》(见附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3月9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电子版发送至szb@sdu.edu.cn。
联系人:王小平,联系电话:88364557
附件: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