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度山东省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应用基础研究。按照项目分类的不同标准和经费来源设置有资助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无资助项目。
省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承担有资助的项目单位应按照1:1以上配套经费;承担无资助的项目单位应给予1万元以上配套经费,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研究方向
(一)新型避孕方法研究;
(二)避孕节育适宜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研究;
(三)微创或无创可复性绝育方法的研究;
(四)人工终止早期妊娠新技术研究;
(五)出生缺陷预防实用技术研究;
(六)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相关技术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完成时不超过退休年龄;
2.具有组织开展科技研发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3.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4.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分别承担不同的研究任务,由项目申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申请人当年只申报一个项目;
6.承担国家、省及计生委科研项目未结题或曾承担国家、省及计生委科研项目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须符合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请于4月16日前,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和《科技查新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齐鲁医学部教学科研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沈红
电话:88381089
附件:《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