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3个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每科时间为60分钟,《综合》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符合《细则》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即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可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
本次考试在在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立考点,我校报考人员应选择山东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起止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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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9日
| 10:00—11:30
| 综合
| 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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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9日
| 14:00—15:00
| 高等教育学
| 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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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9日
| 15:30—16:3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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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不合格人员均参加此次补考。
补考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起止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2016年5月14日
| 10:00—11:30
| 综合
| 90分钟
|
2016年5月14日
| 14:00—15:00
| 高等教育学
| 60分钟
|
2016年5月14日
| 15:30—16:3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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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成绩及使用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须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考试收费
科目一及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科目三考试不收取费用。考试费由省高师培训中心或高校代收,我校考试费收取另行通知。
四、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考生须在2016年3月4日至8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19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18日至22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2015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重新注册报名,2016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使用原有信息直接登录报名。
2. 网上打印准考证。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14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